最近用零零碎碎的时间看完了英国作家的小说《一个人的朝圣》,英文名称《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rold Fry》,英文翻译应该是哈罗德•弗莱不可能的朝圣之旅。

“朝圣”一词基本让我联想到“宗教、信仰、虔诚”,看完之后发现讲述的是一个普通的老人为了一个单纯的目的,徒步行走的故事,并没有与宗教信仰相关。中文如此的翻译也许是作为一种卖点,迎合大众的心理。当然不光是读者的心理,还包括但书中疯狂追随主人公哈罗德脚步的粉丝们的心理。这让我想到了《阿甘正传》,单纯的初衷被大众、媒体解读成了信仰之旅。

书中的主角哈罗德是一个做了一辈子办公室,普普通通的老实人,到了花甲之年,也许可以和所有人一样坐着等待生命的临终。然而,因为一封信的到来,为了能够用精神力量来延续老友的生命,他选择了徒步出发。87天,627英里,对于一个普通人是一个不可思议的事,对于一个老年人更是一个奇迹。

书中缓缓讲述着主人公的徒步旅程,旅途中有壮阔优美的景色,这些鲜花野草,在主人公的眼中代表了新的生命,是的,自然风景永远都在那里,变的确是我们自己。旅途中有不断出场、离去的陌生人,这些人都有自己生活的故事,这些故事都不断的触碰着哈罗德的内心深处那些不能释怀的过往。这不仅是单纯的徒步旅程,更是心灵的旅程,身体与心灵之旅的交替出现,构成了本书的主线。。作者在书中大量穿插着主人公对过去的回忆,和妻子的过去、和儿子的过去、和老友的过去。。。。内心是什么在折磨着他,才执着的走上这段漫长的旅程?

越是看到中间,越是感觉旅程本身也是一种隐喻,仿佛就是我们整个人生。起初时双手空空,他的全副装备是:衬衫,领带,防水外套,帆船鞋。随着旅程的展开,随声携带的也在不断增加。他得到了关注,有了大批粉丝狂热的支持与追随。但最后,那些行装、那些追随者都变成了负担,他不得不选择了放下,就跟人的一生一样,赤裸裸的来,赤裸裸的离开人世。是的,我们都需要放弃那些承重的绑在身上的枷锁。

最后,哈罗德和莫琳都释怀了,是对彼此的接纳和爱让他们放下了过去不可触碰的那些东西:彼此包裹的内心、对儿子自杀的自责与埋怨。最后,旅程改变了什么?改变了自己的心态,放下过去,去接受命运给予的一切,不再纠结于内心的痛苦,甚至让负罪感毁了自己和他人的生活,而是学会了珍视他人和卑微的自己。

正如狄伦•托马斯的诗句:

不要温顺地走入那个良夜,老年应当在日暮时燃烧咆哮;怒斥,怒斥光明的消逝